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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级、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整专业领域的通知

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:

根据《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》(工程教指委〔2021〕1号)的文件精神,现拟对我校2020级、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(包括非全日制)的专业领域作相应调整,具体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原则

1.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,在籍的2020级、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调整为指导性目录的专业领域(见附件1);也可保持现状不变,按照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。

2.已按照专业领域培养的学生,原则上只能调整到与本人专业培养领域对应的专业领域(具体对应关系见附件2)。

3.面向2020级、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的调整工作仅此一次,逾期不再受理。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涉及到的研究生,以充分保障研究生的权益。

二、涉及学生

本次专业领域调整涉及2020级、2021级按“专业学位类别(研究方向)”招收的电子信息(0854)、机械(0855)、材料与化工(0856)、资源与环境(0857)、能源动力(0858)、土木水利(0859)、生物与医药(0860)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1.学生申请(2022年10月14日前)

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依次点击个人管理→领域细分申请→选择“申请调整类型”→提交。

如选择“专业学位类别”,毕业证书按专业学位类别标注,不体现具体研究方向;如选择“专业学位领域”,毕业证书按专业学位领域标注。学生需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职业发展规划,认真思考、慎重选择。

例:材料与化工(冶金工程),如选择“专业学位类别”,毕业证书按“材料与化工”标注;如选择“专业学位领域”,毕业证书按“冶金工程”标注。

2.导师审核(2022年10月18日前)

导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依次点击导师培养管理→领域细分审核→勾选学生进行审核。

3.学院审核(2022年10月21日前)

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老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依次点击“学籍→领域细分管理→领域细分审核”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《XX学院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信息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“汇总表”)纸质版于2022年10月2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。

学生申请情况查询流程:学籍→领域细分管理→领域细分学生查询。

“汇总表”下载流程:学籍→领域细分管理→领域细分审核→导出汇总表。

4.研究生院审核(2022年11月11日前)

研究生院复核并经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审核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调整后专业信息进行维护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专业领域调整工作涉及面广,事关学生切身利益,请各单位以及各位研究生高度重视,认真对待。

2.未尽事宜,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(博士后办公楼104),联系电话:010-62332452。

 

附件1-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.pdf

附件2-2020、2021级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领域调整对应表.pdf 


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

2022年10月5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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